“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
--约翰福音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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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叫作忠心於主的见证?忠心於主的见证就是回到见证的根基上来,因为这是见证的源头。建造也是同样。建造就是照著神的话去实行出来,爱神爱弟兄,神自然就会将我们建造在一起,因“建造万物的就是神”(来3:4);若不然,我们的建造就是自己在建造(也是建造自己),而且是建造在沙土上,就不会有永远的价值,就会倒塌,经不起将来主对我们工程的检验(参太7:24-27;路6:47-49;林前3:12-15)。 关於主耶稣是神的儿子,倪柝声弟兄曾在1949年一次全国性的长期聚会中郑重地说到:“神的儿子是指主耶稣作人说的,他这个人乃是神的儿子!”他有一次讲到:“假如许可,我真要爬到世界最高的地方,向全世界的人大喊说,耶稣是神的儿子!”他在1972年为主摆上作奠祭之时,写下的遗言是“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赎人的罪钉死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复活,这是宇宙中最伟大的事实”。下面的一句是“我信基督耶稣而死”。他是真有这一个认识而作出了跟彼得和其他使徒同样的承认和宣告。 主耶稣神而人之位格既然是这样的荣耀和重要,我们就需要本著圣经,从十二个方面来看一看: |
| “生”在希腊文是gennao,指父“生”子的生,是传递生命的生。本世纪20年代有一位丁浩华弟兄,在他写的《圣灵感生》的小册子(上海广学会出版)中著重指出:在主耶稣降生的这件事上,太1:16的“那称为基督的耶稣是从马利亚生的”,这是跟2-15节的“父生子”的叙述截然不同的一个转折点,就是说主耶稣是马利亚“生”的。马利亚自己能生出这样一位“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来麽?断乎不能。太1:20就清楚地指出:“因她所怀的孕(希腊原文:被生在她里面的)是从圣灵来的”,这实在是诗2:7“耶和华曾对我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了你'”这句话的应验,这是子格的神亲自来成为人的“生”,这就是对马利亚的“怀孕”的真实解释。
我们总不要忘记,主耶稣的源头,“从亘古,从太初就有。”(弥5:2)主自己也宣告:“你们是从下头来的,我是从上头来的”(约8:23)。所有的人都“出於地,乃属土”(林前15:47,达秘译为made by dust,用土造的),但独有这“第二个人”是出於天。不认识、不相信这一点,我们就不能珍惜我们主的宝贵和超越。 从神三而一的本质而言,子是从神里面出来的,子成为人依然是子格的神。主耶稣在约8:42中曾说:“……我本是出於神,也是从神而来”。这里的“出於”是希腊文的ek,指他是从神里面出来,又来到这世界。从三一神的位格而言,父是一个位格,子也是一个位格,所以主耶稣在约6:46说“没有人看见过父,除非在神旁边的(para = beside)的这一位看见过父。”(另译)约1:14“……正是在父旁边(para)独生子的荣光。”约1:1的“道与神同在”和13:1的“离世归父”用的都是pros,是两个位格之间的“向著”、“对向”。这一切的话都指明主耶稣是子格的神,从神里面出来,又是与父同在,在父旁边的神的儿子,他真是神的儿子!这样,约8:42可以直译成:“因为我是从(ek)神里面出来(exerchomai),且已来到(heeko)。” 这个传递生命的“生”是神生、从圣灵生。它用在马利亚身上(太1:16)是应验赛7:14的“必有童女怀孕生子”;它用在伯利恒这个地方(太2:1)是应验弥5:2的预言。 来5:5的“你是我的儿子”是指拿撒勒人耶稣“是”神的儿子。这里的“是”用的是现在时,表明一直的“是”。所以当以利沙伯一见马利亚就说“我主的母”,称在马利亚胎中的耶稣为“主”(路1:43)。来5:5的下半句“我生了你”的“生”是现在完成式,所以这一位成为人的耶稣乃是神生的,并且是独生(子),因为只有这一位是“第二个人”、“出於天”、“从上头来”,这就是“大哉!敬虔的奥秘,无人不以为然”。 这个“生”是从马利亚听见并相信天使所报的信息那个时刻开始的,这就是William Kelly弟兄所说的“这是永恒的子格的神在时间里的显现。”倪柝声弟兄也说过:“亚当是神造的,不是神生的;主耶稣是神生的,不是神造的”。这些是多麽明亮确定地解释真理的话!凭主耶稣这一至高的源头,他就得以作永远的大祭司! |
| “成”是ginomai,是有过程的动作,是成为的意思。新约使用这个动词675次,和合本有113个译法,主要词义是“成”、“成为”(和合本用了88次)。罗1:3,加4:4论到主为大卫後裔所生,为女子所生,生在律法之下,都跟本节一样用的是关身形主动态的异相动词,即都是指这肉身是道自己成的,是“子”自己来的方式(达秘在这三节经文中四处用come来翻译本词)。腓2:7“成为人的样式”用的是跟本节一样的语态,下节的“存心顺服”用的也是这个语态,应译为“成为顺服”。那就是说,主耶稣在马利亚胎中之形成,是道、是子自己成为的,不是由於人的基因、人的血统,不是马利亚给出的。这是主的荣耀!这真是表明,是神为他“预备了身体”(来10:5)!
约1:14的“住在我们中间”在原文是“支搭帐幕在我们中间”。摩西造会幕,那十幅绣基路伯的幔子被称为“帐幕”(出26:1),另一幅幔子则挂在至圣所和圣所之间,将二者隔开,被称为“遮掩柜的幔子”(出39:34)。进入至圣所的道路就在乎这幔子。到主在十架上断气时,幔子裂开,又新又活的路就显出来了,从此人人都可以靠著宝血坦然无惧来到神面前了。 这样看来,主活在人间是帐幕,主挂在木头上是遮掩柜的幔子,何等荣耀何等彰显神!这样的荣美是救赎的完美(蓝色、紫色、朱红色线),是义、圣的完美(细麻),包罗万有(基路伯所代表)。即使到了新天新地,还是“神的帐幕在人间”(启21:3),处处都是以马内利,万有在基督耶稣里都同归於一了。 主有肉身是为了献上自己作赎罪祭,作挽回祭,这个肉身必须无罪、无邪恶(无一点恶)、无玷污、且是神圣的,才能成就永远的救赎,这就是来10:4-14的信息。 用在主身上的“生”字有三个:一为gennao,是神生;二为ginomai,是道(子)自己成为;三为tikto(生产、分娩),这是神恩待马利亚的福份(路2:7),是马利亚在伯利恒客店马槽旁的经历。但是这个字的复合词“长子”、“首生的”却又是与人无关的,是神自己在宇宙中所成全的(西1:15对万物;西1:18, 启1:5指首先复活;罗8:29, 来1:5说到独一的长子)。所以,一切都显明主是可尊敬的。 神的儿子在道成肉身之前以“耶和华使者”的名向亚伯拉罕和其他旧约圣徒显现,曾领受过食物(创十八章)。主耶稣复活後,吃过烧鱼、蜂房(路24:42)。马利亚怀过主的“胎”哺过主的“胸脯”是有福的(路11:27,希腊原文的字面就是这个意思)。但对於物质,主乃是“用”物质,却不是“本”於物质,因为主乃是本於神,本於天。 与此相反,我们则是“本”於物质而又“用”物质,所以我们是“属肉体”的、必死、必朽的、有罪住在其中的、从亚当血统而出的人(徒17:26),所以必须“重生”。 |
| “照样”是由para(=
beside,在旁边)加上plesion(=
near,近,接近)而成的复合字,是一个副词,它的形容词见於腓2:27的“几乎”。新约只这二处用了这个词,所以是讲“近乎”,而不是完全相同,是同形不同质,是有罪身的形状而不是罪身,有血有肉体但不是受自亚当的血统。
“成了”是metacho,是“与分”、“参与”participation於血和肉体(它是第二简单过去式主动语态直说语气),讲的是一件事实,就是主耶稣自己成了血和肉的身体。这不是和世人所“同有”的血、肉体完全一样,因为世人所同有的乃是有罪、必死、必朽的,“同有”则必同形同质。主为了成功救赎,就“参与”於人,也有血和肉体,但是不同质。“参与”这个希腊文可以用於神参与到人的方面来,也可指高级的参与到低级的方面来。所以主是以高於人的血、肉体来参与到人这方面(人也有罪中的血和肉体),以高级的、神自己生的、道自己成的血肉之体--跟人全然相似,但质绝对不同--而来为人受死,以败坏那掌死权的魔鬼。这就是神的救法! 路得是蒙波阿斯“赎回”的,但波阿斯虽是至近的亲属,可还有一个人比他更近。这是一个极佳的预表:主是“第二个人”,跟人同形不同质,主耶稣不在亚当里;在亚当里的人才是与人更近的、最近的。正是因为在亚当里的人不能赎、也不肯赎自己,主才成为肉身,为的是与我们相近,但不是相同。主就是波阿斯所预表的,是近的亲属,并且有爱要赎我们,也有能力赎我们。波阿斯在路得记3章12和13节所行的,正是来2:14的真理。这样,来2:14可以照原文译为: “他也亲自相似地参与血和肉体”(即以高於人的血和肉体来与分於救我们的事,另译)。 从经上我们知道,在主耶稣这一面,他是神格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他里面(西2:9)。这里的“有形有体地”在原文即是“成为身体地”(英文是bodily)。神赐圣灵与他没有限量,主显出他的荣耀不仅仅是在复活後,还在上十字架前登山变像时就显出他自己的荣耀(彼後1:16,路9:32“耶稣的荣光”),他高超於一切在亚当里的人,只有他才是与我们“合宜”的大祭司(来7:26)。 归纳起来可以说主耶稣跟我们是:同律而不同源(同生长规律,从胚胎到成人,但胚胎的源头不同),同形而不同质。主内肢体关曾文弟兄是癌症专家,他曾经指出:不同源就不同质。主既然说了他是从上头来的,从神里面出来的,就表明他的本质与我们不同。我们乃是亚当里的人,但主耶稣乃是“第二个人”,是神的儿子。 请注意,经上一提到神的儿子,如果同时用别的名字,必定是与耶稣或耶稣基督联用。并且“在……里”这个短句,一般都是用於“在基督耶稣里”,可是约壹5:20在讲到“在他儿子……里”时,用的却是“耶稣基督”。在约翰壹书里,连“子”这一称呼也只是专指主耶稣,而不用在主耶稣以外的人身上。总之,新约中凡是单数的“神的儿子”,必定是专指主耶稣。十字架对面的那位百夫长说得真好:“这人真是神的儿子”(可15:39)。 |
| 彼得在太16:16承认主耶稣是永生神的儿子,在本处彼得还承认主耶稣是神的圣者。
神“至圣至荣,可颂可畏”(出15:11)。神的儿子主耶稣同样也被称为神的圣者。从马利亚腹中生的这一位“头胎的儿子”(路2:7)“必称为圣,称为神的儿子。”(路1:35)。 在新约中有两个圣字,一个是hosios。吕振中译为“虔圣”;启15:4“独有你(神)是圣的”用的就是hosios。圣经用hosios这个字讲到主耶稣的有来7:26“像这样圣洁、无邪恶、无玷污……”。由於这样的圣洁,乃有下面的无邪恶(无一丝恶念)、无玷污。主就是这样一位圣者(徒2:27,13:35。另见徒13:34“圣洁可靠的”,即35节的“圣者”)。这样,主可以说是神圣的,指像神一样的圣。 另一个圣字是hagios,是指分别出来归属於神的圣,是圣别。译为“圣者”而又用在主身上的有路1:35和约壹2:20,连鬼灵都知道主耶稣是神的圣者(可1:24,路4:34)。hagios这个“圣”字,除了上面的“圣者”外,还有其它的用法: 1、罗1:3“圣善的灵”。“圣善”在原文为所有格的名词,指纯粹的圣性,就是纯圣。倪弟兄一次解释说:这不仅仅是讲主耶稣是圣的,而且是讲他是纯圣的,这不同於白皮鞋的白,因它不是纯白,而粉笔则里里外外全是白的,没有一点不白。主是纯圣无比的。正如俞成华大夫说的:主的每一个细胞,每一滴血都是圣的。经文下面讲的复活当然是指身体,主的灵与身体密切相关,主成形在马利亚胎中的身体就是从圣灵来的;不服从圣经真理的人才会将主的灵与主的身体截然分开。这个名词的“圣善”在门徒身上要在主来时才得以完全,而在今生则当常存敬畏之心来不断地成全出来(帖前3:13,林後7:1),但是在主耶稣这一面,则是一出现、一生成在马利亚腹中就纯圣无比。 2、约10:36“父所分别为圣”。这也是主所特有的,高於一切天使,一切人的圣别。而且是父自己作成的圣别。主耶稣在马利亚身内,父神就为之圣别,使他不受人的任何影响。这个圣别既特别又完全,父将这样特圣的主耶稣差到世上。主在约10:36的话特别是讲他道成肉身的荣耀。 3、“自圣”(约17:19)。主如此作,乃是为了一切属他的人。主耶稣作的都好,都圣,都与人无伤(可7:37)。主的自圣是高原则,是将“在耶稣里的真理”显明出来(弗4:21,根据原文直译)。有弟兄讲过:当主擘开五饼二鱼时,主那时比众人也许更饥饿,但主并没有先吃,这就是主为我们的缘故自己分别为圣。这样高原则的自圣,就成了使我们成圣的真理。 4、“使人成圣”(来2:11)。为此主在城门外受苦,为此他流出宝血,为此他复活、升天、赐下圣灵,为此神使他成为我们的圣洁。他作神的羔羊、作大祭司、作新约中保,都是为了使人成圣且得以永远完全。 这样看来,主耶稣是神圣、纯圣、特圣、自圣、使人成圣。哪里像有些人所说的那样会有亚当人性的罪在他里面呢?断乎没有! 约1:18“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可译作“他是(现在时分词,指一直的是)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述说出来(他指父)”。主所说的“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14:10)指的就是主在地上生活时的情形。我们当如何“心里尊主基督为圣”呢(彼前3:15)? 请注意,彼得所作的两处承认,讲的是主耶稣的两个“是”:一、是基督(“神所立的基督”,路9:20);二、是永生神的儿子(“神的圣者”与永生神的儿子同义)。经上只有耶稣是神的儿子的话,经上没有基督是神的儿子的话,更没有耶稣不是神的儿子的话。但愿我们照著真理的话来敬畏他。 |
| 这个“为”(hos),不是“是”(estin他是,ei你是,eimi我是)字。这个“为”(hos)的字义是:像,正如,行使……的职权(to act as)。因此,全句可译作:“但基督正如治理神的家的儿子”,与摩西在神的全家中“为”仆人(也是hos)相呼应。本书作者使用hos而不用“是”,说明“是”是指身位,“为”是指行动。来10:20“并有一位大祭司治理神的家”,基督包括大祭司的职任在内(基督是职任的称谓)。所以这里并不是说基督是儿子,而是说基督(主耶稣职任的名称)行使治理神的家的职权,正如儿子那样(与摩西为神家的仆人相呼应)。这样有别於“是”字的“为”,使得任何讲基督是神的儿子而耶稣不是神的儿子的乖谬话,毫无经上圣言可以利用。
我们信耶稣,是信他是基督,是神的儿子。(约20:31)主耶稣是以这二者叫我们信,所以圣经强调指出耶稣是神的儿子。 徒9:20保罗“并且在各会堂里宣传耶稣,说他是神的儿子”。 来4:14“……就是神的儿子耶稣”。 帖前1:10“等候他儿子从天降临,就是……耶稣”。 我们不能说基督不是神的儿子,因为基督和神的儿子是对等的,一个指职位,一个指身位,并且“这位耶稣,就是基督”(徒17:3)。我们更绝对不能说耶稣不是神的儿子。(来5:8的“他虽然为儿子”的“为”在原文是“是”)。 约壹4:15“凡认耶稣为(当译作“是”)神儿子的”。 主耶稣称自己为“人子”(有冠词,为尊称),就是指他是“第二个人”。约5:22说到“审判的事全交与子”,27节就说到“因为他是人子就赐给他行审判的权柄”,由此可见“子”(神的儿子)与“人子”是等同的。特别的是无冠词的“人子”在整本新约圣经共出现三处:约5:27,启1:13和14:14,都与审判有关。徒17:31也说到神要藉著他自己所设立的“人”按公义审判天下。所以神子成为人子,是应当受尊敬的,并且要求我们像尊敬父那样地来尊敬这位“子”。 |
六、“他们就问他说`你是谁?'”(约8:25)
“耶稣说,你们说我是谁?”(太16:16)
| 在约翰福音中,人对主耶稣的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你是谁?” 主耶稣在地上教训人有权柄,行神迹有能力,还以荣耀美德呼召人。他既能如此,那他是谁呢?他到底是谁呢?这个根本的问题回荡在人类世界已长达近两千年之久。从古到今,所有的可能答案中,只有一个是父神乐意指示人的,那就是:“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约20:31;参太16:16,徒9:20,17:3)。 主耶稣在迦拿婚宴上并在十字架上两次称呼他肉身的母亲为“妇人”,这样的称呼刺透了她的心。但因为马利亚清楚知道她在主耶稣身上是无份的,所以她接受主的话,在心里承认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世上最能作此承认的恐怕就是马利亚了。 我们要清楚一点,主的复活是将他原本的所是宣告出来,宣告他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不是因复活,主耶稣才成为神的儿子。我们从罗5:10“因为我们作仇敌的时候藉著神儿子的死得与神和好……”就知道,钉十字架的主耶稣已是神的儿子,并不需要复活才成为神的儿子。约壹4章里的信息很值得我们留意: 9节“神差他独生子到世间来,使我们藉著他得生” 10节“差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 14节“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 结论在15节:“凡认耶稣为(即“是”)神的儿子的,神就住在他里面,他也住在神里面”。 约壹3:16还说“主为我们舍命”,他既是主,就必定是神的儿子了。 再说“他是谁?”这个中心问题的唯一答案是:他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他降生,是神的儿子降生!他在世工作、生活33年半,是神的儿子在地上生活、工作33年半!钉十字架的是神的儿子!复活升天的是神的儿子!要再来的也是神的儿子(帖前1:10)!他一直是神的儿子,并不仅仅是在复活之後才成为神的儿子。这位神的儿子就是耶稣! |
| 这节圣经是指主耶稣藉著其所成的肉身而在全宇宙中所成就并成全了的诸般事实,就是新约圣经所提到的“敬虔的奥秘”,只能是指永恒的子格的神--道--成为肉身在时间里的显现,而不可旁指。有人说是指“教会”,那是大错,教会能是神在肉身显现吗?断乎不能!人不是神。能被称作“神在肉身显现”的,客观上说,只能是指道自己所成的肉身,具有“我与父原为一”的实质(约10:30),就能如同父受到尊敬一样地也受到尊敬,因为:
(1) 希腊原文的许多手抄本的“神”字是hos(义为“他”,形容词的关系代名词,主格,阳性,第三人称单数),如若是指教会,则需用阴性的代名词。 (2) 从“显现”到“被接”的所有动词都是过去被动式(直说语气,第三人称单数),所描述的都是已经成全了的事实,即主耶稣: 已经显现--这是神在被称为“圣者”之无罪肉身里的显现,同主耶稣藉著他的身体--教会--的显现有所不同,主在我们里面和中间的显现是恩典的显现,是没有宝血的遮盖就不可能的显现,是忽而可见、忽而不可见的显现,就好像主复活後向门徒的显现一样(太28:8-9;可16:9,12,14;路24:15,30-31,36-42;约20:19-20,26-29,21:4-13); 已经被称义--这是指义的被称为义,同我们的称义不同,我们是不义的因著主耶稣的救赎才被称为义,是恩典的称义; 已经被天使看见--在已过的时间里,是谁被天使看见呢?主在地上这段时间内所成就的,很多是人未曾(也不可能)亲眼看见的,如:在马利亚腹中成为肉身,死後进到阴间传道,复活时肉身的改变等等; 已经被传於外邦--是谁被传於外邦呢?是教会吗?断乎不是。我们不是传讲和高举教会,我们乃是传讲和高举教会的元首,正像保罗所说的那样:“我们不是传自己,乃是传基督耶稣为主”(林後4:5,参看Henry Alford希腊文新约所作的注解); 已经被世人信服--是谁被世人信服呢?是教会吗?断乎不是。我们不是让人信服教会,而是让人信服那位曾被悬挂在天地之间、为教会舍命的耶稣基督。世人也确实信服了他,连不接受他的人都不能指证他有罪(约8:46),即使在今天还是如此; 已经被接在荣耀里--教会是否已经被接到荣耀里去了呢?答案是显然的。“除了从天降下,仍旧在天的人子,没有人升过天”(约3:13),而且“天必留他,等到万物复兴的时候”(徒3:21)。“我们既然有一位已经升入高天尊荣的大祭司,就是神的儿子耶稣,便当持守所承认的道。”(来4:14)我们持守历世历代所承认的真道了吗?愿主怜悯我们。 从“神在肉身显现”这句话我们看到: 1、 就主的肉身而言(sarx肉体,肉身同字): 他由道成了肉身(约1:14)是成为罪身的形状,作赎罪祭并藉著这无罪的肉身定罪了罪(罗8:3); 他的肉身不见朽坏(徒2:31,即2:21的“圣者”); 主的肉可吃(如逾越节羊羔,如同坛上之物,祭司可以分享,约6:51,53-56); 在他这圣洁的肉体里,他使万有与神和好(西1:22); 他藉著他的肉身废了冤仇(弗2:14)使犹太人、外邦人成为一体。 幔子就是他的肉体(来10:20)。世人的肉体中有罪住著;但是在主的肉体中却是神格一切的丰盛所住的地方,他的肉身被称为“圣者”(西1:19,2:9;对照罗7:18,19)。肉体包括身体和魂(西2:11脱去“犯罪肉体的身体(somatos ton hamartion teis sarkos)”,加5:24“肉体与肉体的情和欲”,约1:13肉体的“意志”和合本译为“情欲”),换句话说肉体就是人,“凡有血气的”,原文就是“一切肉体”(all flesh,参徒2:17;彼前2:24;罗3:20;路1:6)也就是一切的人。 我们必须认识到主耶稣的肉体和我们从亚当遗传下来的肉体的不同,也就是他这个人与世人的不同。外形、生活规律与人相同,但内质却完全不同,他是神而人的身位,用诗歌上的话:
“人”(肉体)在宇宙中的地位,从创造之初,即是美好可羡的;既是为神的荣耀而荣耀神(赛42:8),又有权管理地和万物(创1:28,诗8:4-8)。亚当犯罪失落了这一切,但主耶稣作为“第二个人”,比这更高地得了万有。他站在神而人的身位上,藉著十字架的死,成就了宇宙中极大的顺服。因他所流的血,万有与神和好,这就是幔子裂开所见证的。谁能与万有有关,使万有与神和好且在他里面归於一?唯有“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提前2:5)。 这位“神在肉身(肉体)显现”的主,藉著他宝贵的肉身在十字架成就了两件事:一是作了赎罪祭,二是定罪了罪(英文是condemned the sin,表明主耶稣是主动、彻底地拯救我们)。在罗8:3中,“罪”是“定罪”这个动词的直接受格;“在肉体中”是凭藉格,应译为“藉著肉体”。主藉他那圣洁无比,顺服无比的肉体定罪了在人肉体里面的罪,在人“我”里面的“罪”。罪不能再伪装了,罪不能不失势了。这样,对人肉体的罪,一切属主的人靠著主都会--也都能--定罪它,不让它有丝毫的地步。这是因著主的肉身、主的意志、主的愿望、主在十字架上都已成全了所要成全的一切而有的荣耀。 谁能知道罪的究竟?谁能知道神对罪的忿怒?只有成为肉身的至高神的儿子--“道”--能知道。主就是在这“道”里亲自担当了我们的罪,向罪死,“定罪”了罪。谁可贬低主的肉身?谁可不信主道成肉身的荣耀呢?“信”就是“吃主的肉”、“喝主的血”,指完全彻底地接受主所是,主所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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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的肉身,曾被比作通天之梯(约1:51“人子”),称为“幔子”(来10:20,进到至圣所--神面前的路就藏在其中,幔子裂开,路就出来);他的身体是圣殿所比拟的(约2:21);在约六章他又以吗哪作比拟,主的肉体是从天降下的真粮,能使人得以活在属天的国度里。 根据约壹4:2,出於神的灵的必承认耶稣是“成了肉身”(肉体)来的,就是承认子格的神显现来作“第二个人”,他出於天,他的血、肉是和圣灵同归於一的,是圣洁无比的,是纯圣的、全圣的、特圣的(约壹5:6-8)。 主成为肉身是作全人类的主宰和救主。全人类不分犹太、外邦人,都是他所救赎的,都能靠他称义。犹太人、外邦人的分隔是人的罪性使然,使人彼此间分门别类,甚至成了冤仇(如同摩押人、以东人、以实玛利人对犹太人),有的差别是律法权威性的规定,为保选民的圣洁,这些肉体的分别、畸化、冤仇怎能了?怎能结?感谢主,有他的肉身上了十字架,他就成了我们的和睦,使犹太人、外邦人在他里面成为一个身体,一个新人,得以进到神的面前。这都是因主成了肉身。 因著这一切,保罗在启示中归纳说他是“神在肉身显现”,神的智慧、爱、圣、义、恩、慈、大能……都在此“显现”,这真是,奇中之奇,智中之智!这个肉身,这位“人”,实在是神的奥秘!敬虔的奥秘! 2、就主的身体(soma)言: 主的身体是“你(神)为我预备了身体”(预备是全美的意思,来10:5); “他自己在他的身体内担当了我们的罪”(彼前2:24直译); “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擘开的)”(路22:19,林前11:24); “你们藉著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也是死了。”(罗7:4,下文的“叫你们归於别人”即“复活的主”) 伯大尼的马利亚在主钉十字架前,就曾用香膏膏我们主的身体(太26:12),因为她认识到主肉身的尊贵(虽然当时并不知道主的肉身会复活)。然而对於我们这些有罪在其中的人,一提到“身体”就常常想到羞耻、软弱、限制、罪身、取死的身体、必死必朽坏等等。更有人一看到主饥饿,走路困乏(约4:6),就以为主有身体就也跟亚当子孙无异。但不要忘记:主是“第二个人”。按林前15:42-44看,那荣耀、刚强、属灵性(发表灵)、不死不朽的身体,在人是指将来;但在主自己,虽然在形状上与我们一样,但实质上他已是这种情形。因为他是“第二个人”,因为他是以“道”所成的“肉身”来到我们中间的。世人有病有痛,主耶稣用能力担代(太8:17),从他身上有能力出来,一句话就能赶逐污鬼。主耶稣说:“我对你们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6:63);主“原不能被死拘禁”(徒2:24),他经历过死,本是为著我们,此後“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罗6:9);他是神的圣者,本不能见朽坏;他在变像山上显出他自己的“威荣”(megaleiotees大荣光,彼後1:16),让三个门徒亲见“耶稣的荣光”(doxa路9:32);他从远处就知道拿但业(虽然身体不在一起);他在地又在天,又在父怀里。主耶稣甘愿受限制(为了顺服)甘愿受苦、受死,这不是为了别的,乃是为了成为顺服,成为赎罪祭,使我们既能领受他的救恩,又能交通於他的苦难,效法他的柔和谦卑,效法他的顺服至死,走神要我们走的道路,得以进入荣耀。 从主的有身体,给我们看见一个绝对的完全,不只是本性本质的完全,且是顺服上的完全,这就是来5:8,9的真理。这个完全藉主耶稣在客西马尼经过鏖战的祈祷恳求而接受苦杯(那上十字架受神对罪和罪人的公义审判,从午正到申初,为神离弃的刑罚)得以成全。这不是说主的本性有任何不完全,而是说主作为救主,作永远大祭司的条件的永远完全,是顺服的完全。这在宇宙中是独一无二的。 感谢神为主预备了身体,得以与人联结、为人受苦、使主经历人的生活(但罪的生活除外),真能作慈悲忠信的大祭司。这是真葡萄树!这是好牧人!这是通天之梯!这是神与人同住相交、人得以亲近神的帐幕、圣殿!他是我们的避难所--旧约逃城所预表的(来6:18)。因意外杀人而躲避报复奔向逃城的人只有一个指望,即当时的大祭司还活著。我们更有福,因为有神的儿子主耶稣作永远的大祭司,长远活著,为我们祈求。 “帐幕”是神同在的荣耀,主道成肉身、有身体、复活後以“别的形像”向属他的人显现(可16:12直译);将来在他来时,我们蒙恩得以见他真体(约壹3:2的“见”他,就是约3:36的“见”永生)。不信就根本不得“见”,何等大的损失啊!这个“见”甚至使我们的身体在将来得以变化,得以与他相像。所以,“神在肉身显现”是荣耀、是救恩、是祝福。 |
| 前面已经提到,称义有两种:一种是正面的,是因为其所是、所为是完全的而被称义,简单来说就是义的被称为义。像罗3:4所说的那样,当神责备人的时候“显为公义”(原文就是“被称义”),即被众天使,众蒙恩属他的人承认:神是公义的(参启18:20)。太11:19,按原文是“智慧总被其子女称为义”,主在这里要表明的意思是:不论智慧(这时成为有血有肉的人)是这样作还是那样作,都会被属於他的人或天使承认为对的、为义的。这就是伯36:3中的以利户说的“将公义归给造我的主”的意思。 保罗在罗2:13说“行律法的称义”,也是讲正面的称义,但地上没有一个人完全地行了律法,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在神的面前称义(王上8:46,加3:11,罗3:20)。(“称义”是在神面前的事,是按神的规定,照神的监察。如要因“义”而为神称义,那“义”就必须是甚高的义,而这麽高的义只有神是、神有(诗71:19,36:6)。跟神一样的只有神的儿子主耶稣基督。 彼得归纳主在地上一切,称主耶稣为圣者、义者、生命的主(徒3:14,15)。主所言、所行、所思,都有圣灵全面的彰显(参赛11:2;太12:28),他受圣灵是无限量的,他与父“就是一”的。主道成肉身,是三一神一同显现於肉身,因此那监察一切、洞悉一切的圣灵(“除了神的灵,没有人知道神的事”,林前2:11)深切知道这位道成肉身、神在肉身显现的神而人者的实质,就称他为义。而且对他--主耶稣基督--父神三次公开为他作见证(太3:17,可1:11,路3:22;约12:28;太17:5)。世人也找不出他有罪、有任何的不义(人只有将不实的罪名强加於他)。这个人是真的毫无不义(约7:18),他在神的面前,在圣灵的鉴察中完全是真的,如同神是真的一样,因此,圣灵对主耶稣的完全给以“称义”,这是对极深、极高、极全、极细致缜密之义的称义! 灵恩派中异端的一个带头人Irving讲耶稣有罪性,还需要被称义,这是完全曲解了这节圣经,因为在圣灵里的称义,第一是因为主自己一切都是与神“为一”,藉圣灵而行,让圣灵有完全的彰显,否则就不能是“在圣灵里称义”,此处的“圣灵”在原文只是一个“灵”字,正如“神是灵”(约4:24),“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约6:63)一样,“灵”乃是指明三一神的本体、本质。圣灵默示时用词的一致,证明从道而成的肉身的本质。正是基於主耶稣那神而人的本质和身位,圣灵对他称义。这是“在灵里称义”的第一个意思,是就主的本体本质而言,是就神而人者而言。 第二、“灵”与“肉身”是一对。既然这肉身是神藉以显现的,这肉身又是从圣灵来的(太1:18,20),对此肉身的所是和所为,圣灵的监察、认识、同在的结论是什麽呢?感谢主,是称他为义!没有一个细胞,没有一滴血有亚当人性的污秽、玷染,没有一个思想有邪恶,没有一言一行有不义、有罪。头一个人有“过犯”(罗5:6),这“过犯”是严重的,它不只是越界,且是向下坠落,更是蓄意倒向仇敌的一边,所以“亚当”被定罪(罗5:15)。但主耶稣来了,他在地上生活是“为义作牺牲”,在十字架上是“为罪作祭牲”(引自《五经略解》麦敬道弟兄语),从他“引进永义”(但9:24),使神的义从他而加给了一切蒙恩罪人。对此,圣灵的鉴察、认识、同在就给以“称义”。 正是由於主耶稣有这样至高、正面的称义,圣经里才有了第二种的称义--不敬虔的人被称为义(罗4:5“罪人”在原文是“不敬虔的人”)。这就是因我们心里相信而有的“称义”(“归入义中”,罗10:10)。这个“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的“因信称义”,是以主耶稣之“在灵里称义”这个正面的、因义而有的称义为根基的。我们绝不可将这二者混淆在一起。我们要感谢神,因为我们的救主耶稣有这样永远的义,我们就得以在恩典里被称为义(罗3:24,加3:8,2:16,彼前3:18)。 |
九、“超乎万人之上”(雅歌5:10)
“胜过膏你的同伴”(诗篇45:7)
| 与世人相比,主耶稣的荣美也显明在他远超乎万人、超乎一切蒙恩的人。
1、从生命来看: 神的心意是将在“道”里头的生命赐给人(地上一切生命的奇妙只是那真生命的影子,正如“粮”是主为“真粮”的影子那样)。这是“万古之先”的应许(多1:2),而神应许的主要点即在此(约壹2:25)。这“万古之先”是指在一切时间之先。 “生命在他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1:4) 这里的“生命”是指那将要赐给人的生命,而这里的“他”是指“道”,是指子格的神,表明子在神格上和父一样。照来7:16所说,“道”有“不能毁坏之生命”;照来9:14所说,“道”有“永远的灵”;照约5:26所说,“子”是“在自己有生命”(像父一样)。这些都是与父相同的,都是子格的神在神格里的事实。子是藉著这些将自己那从道而成的肉身无瑕无疵的献给神,作大祭司而赐人生命。主耶稣--神的儿子--成功了永远的救赎,作大祭司、中保、赐人生命,都是藉著他神格的这一切而成就的。子献上自己而受死,又因父的荣耀而复活,信的人因为与此事实相联合,而得到永世以来藏在道里面那永远的生命。这生命是主在成为人并在他的死和复活里赐给人的,但主在神格里的那一切,却不是要赐与人的,人也不能有份於神格里的那一切。也就是说,主不是来叫人成为神,主来乃是叫人得生命,成为有主所赐生命的人,与神性情有份的人。所以,我们得生命乃是“接领他从死里得生的生命”(而不是他神格的生命),好叫我们也经历从死人中活过来,从死人中复活--脱离死的状态、环境,脱离坟墓、裹尸的布(一切罪的约束)。这也就是受浸所表达的。 我们得永生,是从现在起直到永远,如同希伯来文的「Ad」(诗22:26,21:4-6,但12:3“直到永远”),而不是从亘古到永远的“永远”(希伯来文为OLam,诗90:2)赛9:6“永在的父”用的是「Ad」,指主耶稣把我们带进从今直到永远的永在里,使我们活著,从今直到永远。 主是与父同在的,从亘古直到永远,生命从亘古就在他的里面。至於他是“生命的主”(“主”这个词,archeaos,原义是创造者,是起源者,是从“起初”archee这个词来的),同“得救的根源”和“信心的创始者”一样,是有起点的,而这个起点是显明在神与人的关系中(来2:10,12:2,徒3:15)。 不论是生命、救恩、信心,它们都是在神客观地作成了与这些有关的工作之後,才主观地临到人的身上,使人有这些的领受。所以保罗在加3:23中先提到“信还未来之先”,然後在25节才说“但这信既然来到”,这就是指基督来了,“信”的对象(主耶稣)来了,“信”的经历就有了,“信”的信息就出来了,“信”就得以传开。因为律法不讲信(而是讲遵守),所以主是信心的创始者。救恩也是这样,主来了,人才说救恩来了(路2:30,罗1:16“要救一切相信的人”,在原文是“要将一切信的人带进救恩”;多2:11,来2:10都是讲救恩)。 生命也是这样。主来了,是生命的主来,是起始者、源头来了;主复活,是生命的主复活了。从此,人才得到了从子而来、从子而赐的生命,能永远活著。主自己说:“我来了是要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10:10)但羊这样的“得生命”是要经过主这位“好牧人”--神儿子--的受死、复活,然後在他里面要赐与人的生命才得以赐与人。因此主又说:“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约12:24)生命之赐与人,乃是根据主死而复活的性质赐与人,除此以外,人无法领受到生命;除此性质之生命外,人也领受不到别的生命。在子里面要赐与人的生命,是在神的儿子主耶稣基督的死而复活里,带著主耶稣死而复活的性质、能力进到人里面。赐生命的主就是死而复活的主,这样,那万古以先神已应许要赐给的,在道里面的生命,就在生命的主里面带著他死而复活的性质、能力给我们得著了。生命在他里面,是在万古之先就已成为事实的;主作赐生命的主则是藉著进入时间而作成的。而主神格的“在自己有生命”,“不能毁坏之生命”,“永远的灵”则是主神格上的荣耀,主是藉此而成功救赎,赐下救恩,使人从他接领生命,也作一个死而复活的人。一旦这样认识主耶稣之神格的荣耀,我们就会更笃信他救恩的奇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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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乃“是神本体的真像”(来1:3,希腊文是charakter)。新约只用这一次,原字本为雕刻用具,後用来指高品质的传神之作的雕塑品,是指那些将内心世界深透地表述出来的作品,英文character就由这个字而来。主是神的儿子,是神直接的真像,将神本体的实质、本性等等一切方面,都全面、直接、深透地显明出来,这是任何受造之物都不能比、都不能肖似的。这是子与父之间在本体上的最密、最深的神圣关系,我们无法微窥。 (2)、林後4:4和西1:15提到主耶稣是不能看见之“神的像”eikon,可以译作“肖像”,是具有所表达者的真实性的。肖像可以代表所表达者的同在,实现所表达者的权柄、荣耀和工作。就如货币上的肖像,是带著权威的、具有作用的。圣经中的偶像也用eikon,但它僭夺了神所当得的荣耀、敬拜、事奉和爱。然而,主是“那不能看见之神的像”(有的中文译本译为“形状”)则是独一的,因为只有主才是,但又与“真像”不同,是为了人才如此显出、显为的,是为了使人藉著他得以认识神、得以改变才这样显明的。从林後3:16和西3:10看,我们乃是向著这个肖像来改变我们的形像,我们虽然不能成为主所是的这肖像,但我们可以向著这个肖像并根据这个肖像来改变,来更新我们的形像。让我们再看看圣经中其它的几处经文:
在上面的直译经文里,“在镜中观看”为现在式分词,主格,关身语态,第一人称,复数,在原文为一个字;“肖像”与上文的“荣耀”相联(参林後4:6),这里也可理解为我们面向著这荣耀的肖像;“使[我们]被改变形像”为现在式,直说语气,被动语态;“主”和“灵”都是属格。另外,在这里,“主的”、“荣耀”、“同样的”、“肖像”都是直接受格;“从……”两次都用的是apo,後面所跟著的“荣耀”与“主灵”并列相排,即“apo荣耀……apo主灵”因此应译成:“从荣耀进入荣耀,就好像从主灵[进入的]一样。”(与此相似的例子见彼前4:14)。
其中“穿上了”是过去分词,关身语态;“被更新”是现在式分词,被动语态;“肖像”和“真知识”都是直接受格。
其中“定下”在原文是“用界线区划出来”的意思。“同形像的”是直接受格的形容词,和合本将其译成动词的“效法”,在聚会处的讲台上进而被翻作仍是动词的“模成”,如同一样东西倾入一固定形状的容器中,最後变成一模一样,丝毫不差的形状。按照原文,这样的翻译都不是很准确,容易产生误导。“同形像的”的希腊原文是sum-morphous,是形容词,因此也应该翻成形容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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腓3:21跟罗8:29的不同点就在於,前者讲的是“样子”(外形、模样)的改变,以作为与主荣耀的身体“同形像的”;而罗8:29则是讲我们在新造上、内质上作与主的肖像(而主是“神的像”)“同形态的”(与西3:10同义)。 主耶稣是神的像(eikon肖像,代表神、显出神,是我们可以认识、相信、瞻望的)我们是按照主是神的肖像这样一个样本来“改变形像”,得以成为“同形像的”。 “形像”是我们的情况,“肖像”是主的所是。经上没有说我们将会达到主的肖像,而是说到我们可以凭著主是神的肖像这样一个实际来改变形像。主是太阳,我们今日则是在镜子中将他映照、反射(reflection)出来。我们记得司布真的话:我们的爱神,只是神的爱在我们里面的反映。 (3)、形像morphe的字典意义为:形像(形态),是生命的表达,是一个生机体之特征的外在表现,它有外现的一面也有内在的一面。希腊文旧约七十士译本用於赛44:13(和合本译作“体态”),伯4:16(中译“影像”)和但3:19(中译“〈脸〉色”),都是指形态的变化。 形像(即“形态学”一词之字根)既是生机体特征的外在表现,又是生命的表达,因此随著生命的情况的变化,新造的情况的变化,属神的人就会在表现新造生命的形像(形态)上,向著主是神的肖像而起变化。 罗12:2讲悟性的“变化”;林後3:18的“变成”应当译为“被改变形像”,都是指形态的“变化”(meta morphoo这个动词指改变形像的形态变化),加4:19的“成形”是morphee这个词的动词形式,意思是“使形像化”,是内在的、真实的,不是外在的、瞬间的。 盼望我们一同看见父神是要高举他的儿子,以至於让他经过十字架至深的顺服,在那里经受神对罪和罪人极重的审判、刑罚,使他的名得以超乎万名之上。 主耶稣是“神的像”,是人所不能比的,我们确是“见过他的荣光”;到主来时,我们必将进入荣耀,照约17:24所讲,我们必将更蒙大恩地“看见”他的荣耀。我们是因蒙恩而有了他的生命,他的灵也居住在我们里面,我们是进他的国度和他的荣耀的人,我们也“得了荣耀”。但相对於主自己的荣耀来说,我们就是在改变、被提之後也还只是“看见”而已。主是当受敬拜、受事奉的,我们永远是神和羔羊的敬拜者、事奉者。 主也有他自己的“形像”(morphee,腓2:6-7):“神的形像”(荣耀、权能,人不能见)和“奴仆的形像”。主虽然取了人的形像,但因他是神而人的一位,所以在变化山上,在上十字架之前,主就改变过形像。主复活後以别的形像向门徒显现,(可16:12,参启1:12-17)。因著恩典,我们也会不断地变化,等到见主面时更有极大的变化。我们按照他是神的肖像,也看见他的形像,而变得越过越像他。至於将来怎样,我们到那时必全知道。 现在,我们不要忘记主才是唯一的神的“像”(形状、肖像)。正如我们不能有主的神格的一切那样,我们也绝不能跟主同位格--主是我们的生命,但不是我们的位格;根据前面看过的希腊原文,我们也不是“变成主的形状”,而是不断地改变我们的形态(我们有主生命,成为新造的形态),以主是神的肖像之无比辉煌,来作为我们所映照的对像、光源。这样我们才懂得他的超卓,他的“至高”、他是“超乎万人之上”的,神用喜乐油膏他“胜过膏他的同伴”。 |
| 这是神儿子主耶稣自己说的话。圣经上论到主耶稣的圣言还有:“万物既服了他(子,主耶稣),子也要自己服那叫万物服他的,叫神在万物之上,为万物的主(to be all in all)”(林前15:28, 29)。因为“神是基督的头”(林前11:3)“基督又是属神的”(林前3:23),这是道成肉身的“神的基督”,“父的儿子”(路9:20,约贰3,原文)在国度时期之後,对神再次表现出来的“顺服”,这将是永世里的新天新地的荣耀秩序。为著主这样一个“顺服”,我们也要敬拜主耶稣神的儿子。我们从现今到国度,直到永世,都应当“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只有认识到这一点,我们才不致於陷在自我的狂妄里,不至於落到“僭妄”的罪里。 1949年夏天,有一位为主而活的刘淑宝姊妹(1950年安息主怀)见证主如何与她有亲密的交通。她见证完後,倪弟兄站起来郑重地指出:有一件事更重要,姊妹,就是要敬畏神!就是知道主是可畏的! 林後7:1说到“在敬畏神里不断完成著圣洁。”(另译,“圣洁”为名词,同於罗1:4的“圣善”)只有主是“圣善”,是纯粹的圣洁;而我们是处在成圣的过程中,要不断地perfecting我们的圣洁,以期有份於“他的圣洁”(来12:10,达秘说这是最高的圣洁)。我们应当顺服、坚信、接受圣灵的管治,好叫我们一面不断变化形像 |